“好杯新生”是由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與美團青山計劃聯合行業組織發起的一次性飲品杯綠色化公益行動。行動以源頭減量、生態設計、分類回收、高值化利用為重點,先行先試為現制飲品行業塑料污染治理探索一套技術經濟可行的“中國方案”。
自帶杯是實現源頭減量的關鍵舉措,它不僅是消費端的革命,更是推動整個飲品產業向循環經濟轉型的關鍵支點。為了引領自帶杯綠色消費風尚,青山公益專項基金擬以上海為軸、輻射全國,面向品牌商家、高校師生、環保社會組織等開展宣導活動,現特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自帶杯宣導活動執行單位一家、自帶杯線下物料制作與鋪設執行單位一家。
一、任務內容
任務一:自帶杯宣導活動
1.任務目標: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向高校學生、環保社會組織宣講自帶杯行動,并帶動其一起開展宣導活動。
2.任務內容:
高校部分
①聯動全國不少于20家高校(含上海高校不少于3家)、引導5-10萬人次高校學生積極參與自帶杯環保行動、推動高校內或周邊2-3家飲品門店成為“自帶杯主題門店”;
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高校高頻傳播渠道(公眾號、社交媒體、宣傳欄、宣傳站點等)發布活動信息;設立線上或線下“承諾墻”,號召高校學生自愿參與行動,簽署承諾;在社交媒體發布帶自帶杯話題的圖文內容;與校內或周邊飲品店溝通、號召其支持“自帶杯”,成為“自帶杯主題門店”;自帶杯主題門店打卡;等等。
注:申報方可根據過往經驗,在申報書中設計活動落地方式,最終以協議簽訂為準。
環保社會組織部分:
①組織一場“公益組織如何助力自帶杯倡導”的線下交流活動,邀請不少于8家環保社會組織及其他相關方參與活動;
②與環保社會組織形成聯動,以機構自媒體等渠道共同為自帶杯活動宣傳發聲。
3.活動時間:
協議簽署后的一個月內
4.配套物料支持:
活動主KV設計;“自帶杯主題門店”門貼、桌貼、海報等物料;校內公共區域展架、承諾墻背景板、活動海報、主題宣傳單等;少量互動紀念品;電子公益證書。
5.預算
不超過20萬元(超過20萬元則視為無效申報)。預算列支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勞務費、志愿者補貼、差旅費、場地費、物料費和其他費用。具體預算由申報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按要求測算編制。“配套物料”無需列支在自帶杯宣導活動預算中。
任務二:自帶杯線下物料制作與鋪設
1. 任務概述:
針對加入自帶杯行動的飲品門店設計、制作公眾科普及宣傳教育活動定制物料,并進行線下鋪設,提升自帶杯在消費端的顯性度;設計、制作高校或其他公共區域宣教科普物料,如海報、門貼、立牌、展架等。
2. 服務內容:
①在上海鋪設20-30個自帶杯主題宣傳門店,包括玻璃貼、吧臺貼、活動海報、易拉寶等裝飾物料,負責物料的測量、設計、制作和鋪設的工作;
②向進行“自帶杯”理念宣傳的高校、NGO組織、自帶杯主題門店提供宣教科普物料,如海報、門貼、立牌、展架、打卡墻、宣傳頁等,共計不少于1000份,根據實際需求制作并完成寄送。
3. 時效性要求:
需在簽署協議后一個月內完成上海主題宣傳門店的鋪設;高校、社會組織、自帶杯主題門店根據需求及時安排制作和寄送。
4. 預算要求:
不超過15萬元(超過15萬元則視為無效申報)。覆蓋項目測量、設計、延展、制作、執行、運輸和安裝等全流程費用。預算列支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費、人力成本、差旅費、勞務費和其他費用,具體預算由申報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按要求測算編制。
二、申報機構條件
1.須為成立兩年以上的獨立法人,可開具正規票據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合法機構,且近一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影響項目實施的違法記錄;
2.申報單位須具有開展項目的經驗及實施項目的能力。自帶杯宣導活動申報單位須具備高校開展活動的豐富經驗。
3.申報單位須符合本次委托的內容及要求,申報材料不得弄虛作假;
4.申報單位須可開具正規財務票據;
5.按照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項目資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項目經費,并按申報方案實施項目工作。
三、申報資料
1.申報機構登記證書和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蓋章);
2.完成填寫并加蓋公章的申請表;
3.近半年員工社保繳納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4.2022年以來同類項目業績證明(如照片、合同復印件等并加蓋公章);
5.近五年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天眼查或信用中國截圖及書面聲明函,加蓋公章);
6.其他鼓勵性材料。
四、提交方式
征集時間:自此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以收到申報材料掃描電子版郵件時間為準)。
申報方準備以上文件,蓋章紙質件于征集期內寄送至下方地址;同時,全套申報材料掃描并以郵件附件形式發送至下方郵箱,命名方式:“機構名稱+自帶杯宣導活動/自帶杯線下物料制作與鋪設”申報。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010-67173592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16號環境大廈7層708室
五、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在基金會官網、微信公眾號和采招網公布;
2.收集申報單位資料;
3.項目部門就申報項目進行初篩,如申報單位提交材料不滿足征集公告要求(如總報價大于或等于總預算等情況),取消其申報資格;
4.通過評審遴選供應商;
5.擬委托供應商在基金會官網、微信公眾號和采招網公示。
附件1:自帶杯宣導活動執行單位申請表
附件2:自帶杯線下物料制作與鋪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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